见面打过招呼后,她们钻进了我的车里,张娟说:“薄总监,我已经按照你的要求通知了各部门的负责人,他们乘坐公司的考斯特商务车九点到殡仪馆。”
我点了点头:“好的。”
赵敏接着说:“薄总监,为什么要让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也参加这样的活动?他们都不是很愿意去啊。”
我沉吟了一下,对赵敏说:“这个员工的离开,虽然说是由于自己在岗位上违章操作造成的,对外,我们可以将这个作为重点讲述,但对于内部,我们也要借此机会警醒一些部门的负责人,是不是我们生产方面的安全教育、岗前教育做得还不够完善?我们给予员工的劳动保护是否到位?管理工作是否做得还不够细致?”
“那我们也没必要让所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都去参加,让生产事业部的人去就行了。”张娟说道。
“虽然职能部门出问题很少会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但如果我们不强调这种观念,职能部门的人不能像尊重生命一样去尊重自己的工作,倘若有一天职能部门出现问题,那可能就是攸关企业生死的问题。”
看到两人都点了点头,我接着说:“我们企业的利润来自于生产一线,职能部门的最大任务就是保证和提高一线绩效、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所以,我们都应该面向生产流程,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一线提高管理;另外,整个事件都是人力资源部在处理,很多职能部门认为这本身就是人力资源部的事情,实际上人力资源管理不仅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事情,更是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都应该承担的责任。通过这种方式,也传达一种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概念给各个部门的负责人。”
张娟和赵敏听了我的这番话,都陷入了思考中,我也边开车边回忆一周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那天晚上,我正在加班写材料,突然手机响起,接起电话后传来了工厂刘厂长急促的声音:“薄总监,出事了!” 我问:“刘厂长,你慢慢说,发生了什么事情?”
刘厂长焦急地说:“工厂一位操作工被设备绞死了!”
“你怎么知道死了,医生来了吗?”
刘厂长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继续说:“太惨了,人被链条夹住,我看是活不了了。”
我有些生气地问:“什么叫你看活不了了?你是医生吗?你参加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工伤亡应急处理预案’培训,你应该首先打电话给当地的120进行急救。”
“好好好,我现在就打!”刘厂长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挂断了电话。
我挂了电话便朝出事的工厂所在地赶去,同时按照预案的流程向董事长汇报了这件事,并电话与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就在开车去医院的路上,刘厂长打电话告诉我人已经在救护车上,并确认死亡了,事件随即从工伤事故升级为工亡事故。
等我到医院后,刘厂长神情慌乱,抓着我的手说:“薄总监,你可来了,这可咋办呀!咱们公司还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情。我才上任不到半年就出事故,你说,怎么办啊?”
我安慰道:“你别慌,既然人已经不在了,我们目前所能做的,就是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这样,你现在以公司的名义通知员工家属,如果工厂有认识这个员工的人,可安排他负责接待员工家属,家属到后先安排食宿。然后你今晚回去,让在场的人写事故经过,你再写一份完整事故报告,明天早上交给我。其他的事情我来处理。”
“好,我这就去安排。”刘厂长说。
“那你现在先回工厂吧,待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事情。”我安排刘厂长先走了。
送走了刘厂长,我随即给董事长打电话汇报了处理情况,同时,也协调安全保障部将事件向当地安监局进行汇报沟通。
第二天,家属到医院见到了死者,安监部门也到工厂现场调查了事故的情况,接下来就是赔偿的问题了。对方家属请了代理律师。我第一次与家属和律师见面是在公司安排的酒店,家属情绪还算稳定。我首先代表公司对家属表示了慰问,并表示我们会做好已故者的善后工作。对方律师提出了赔偿要求,费用总额达五十多万。除了正常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赔偿金组成的费用外,律师还提供了一份死者父母收养孤儿的证明,这无疑又增加了很多费用。我答应律师次日早晨十点再详谈。
晚上回家,我仔细核算了一下费用,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赔偿金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的,对方律师引用的数据有误;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的,并按照直系亲属的不同生活状况进行调配,这方面我算了一下也可以减少一些费用。 次日的谈判,我提供了当地政府公布的有关文件,证明律师在计算时引用的数据有误,同时指出,工亡者的父母并非无劳动能力的自然人,所以,抚恤金中增加比例的要求不成立。
律师看我识破了他的意图,便想在收养孤儿方面做文章。可是我昨天晚上已经做了功课,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收养是要经过民政部门一套严格的程序认定,乡村开具的证明不能作为合法收养的依据,这方面我们不承认。
经过这一轮谈判,我最终抛出一个公司可以接受的赔偿费用,同时表示家属的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善后的费用都由我们承担。
|